7月1日,国(💔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🔭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🔊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🤴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🏌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🌙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🈹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🥓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🔚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🤷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📛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⛄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🏼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🧐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😂)新药,企(🔬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🔆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🖇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📶)创新药(🌁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🐍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💏)用药、罕见病(😪)等(🦑)重点(🎰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👛)部(🏰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🤖)卡在医院“进门(😅)”环节(♿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🌜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⛅)道,保(🏖)障临(🅿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🧥)益。 此外,不得以(☔)医疗机构用药目(🍫)录数量、药(⛳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🍥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🎣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🐋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🍞)录(🏏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🔅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✳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🚪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🐷)超出基本医(📔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🦌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🔱)第一(🎤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💁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💶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🥓)调(🏞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🎦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🐏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🎬)会现场获悉(🌇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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