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🌼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📄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🛫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⬛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🔊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🐏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🙇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🍙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🗯)业健康保险扩大(🈯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📹)业健康保险(⚓)公司通过(🤰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😔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🥦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🎃)品监管部门受理(⌛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🚔)筹推动创新(👺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🐩)提到(👹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🍋)药物研(🃏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🥅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✔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🚡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♿)调,首要任(🐀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🏄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🧡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🔡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🗑)时调整药品配(🐲)备(🚁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❄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👘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⭐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💧)保支付范围的可(🌆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✋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🚵)床价值大、(🈶)患者(❕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🚨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👧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🌩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🎐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🥞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♑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💪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🐻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♍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🚕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🍆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🔙)产品(🎒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🐁)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🔂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🐚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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