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❇)1日,国家医(🐐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🕘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🍳)关心(🔷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👵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🚈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🐅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🌒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🦑)资金方面(🔗),文件提出,鼓励(🥣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➗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🕖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🐒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🚖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🌖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🗼)专(😼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🍩)国(🚬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⛱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🏂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🚞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❎)政策解(🦔)读发布会上强调(🥣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🈚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⛹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🎤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💧)内召开(♓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🤗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🌤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🌶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🛫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🆓)。在坚持(🎿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🏫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📛)生(🚿)事件(🏜)等特殊情况(🥕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🏈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🏙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📱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🥤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🥚)保承受(🈲)力的高价(🐆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🚍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📋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☕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🍟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🕚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🖋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🕉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👈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🔰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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