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🤜)量发展的若干(🤞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🗄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😣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⌚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🌹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♓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😬)发需求的数据(🥙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🔯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🔣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🔓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🏢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🏍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🌽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🤔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🤠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💲)动创新(⛽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🖇)重大慢性(🍑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🏂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🎣)前,即使进了医(🌛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🔒)布(🌪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🚧)疗机(⏲)构。 (🔨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🤧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🚵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📟)机构(🍇)用药目录数量、(🍣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🤫)备使用。医保(🛸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👾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📒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🦀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🥅)序将(🌲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✝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💁)重大(🐻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🎪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😄)创新药(🗒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🌭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🗳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👋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🚽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🏨)步调整,程序(🖊)基本(🔯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😄)、商保创新药目(🔫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💁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🍖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🖤)推荐,而且价(🐤)格应该也是协(🍽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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