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🐫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🌒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🌻)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🧤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👡)于创新药(🎨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🤣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🧔)用药(🛡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➕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🤷)企业、科(🗜)研院所、医疗(🈳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㊗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🙆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👃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💸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💳)受理的创新药(🍻)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🏘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😋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💜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🦂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🙁)染病、高(💦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🎂)等(🛰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🍱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🦊)国栋1日在(🛰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🥪)强调,首要(🎾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🏽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🉑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💄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🍦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📁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👦)施》提(✈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🙅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🐁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🍙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🥀)部门研究临时(🗡)纳入医保支付(🤱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🤪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🚹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🍟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🍕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🤞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🍁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🧖)的高价值(📎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⚾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🕰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🤔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🥨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🏤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🥘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🔵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🎇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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