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🔒)药高质(🚝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⏺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🏁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🙃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📠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🐢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🌱)看(🍃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💂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🥝)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🍻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🧓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🐫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🍹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🍆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📕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💩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📋)药研(🥦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🐨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💝)药、罕见(🥋)病等重(🌀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👵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🍧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🖼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🆙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🏻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🤯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🎫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🏂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🧢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🗑)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🎩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⌛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🏚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❌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🏍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🈹)药(😔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🎌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😍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📐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✴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🐯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📲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🌪)步调整,程(😸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🎒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🌷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💍) (🌔)中新健康记(📋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🥝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🎋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🚿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🈲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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