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🔣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😜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🕣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⛑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🐞)难”“支(😨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🗑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⏯)托全国统(🚛)一(🍇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🛂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🏫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⛴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🔄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🚡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💥)规模。鼓(❣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🔖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🌱)发方面,文件(🍺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🙍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👋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⭕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🛏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🚧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🆎)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🐾)疗机(❄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🍅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🗯)等为由影响创新(🎷)药配备使(🤬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🏾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❔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🍊)只能(🍐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🍏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🎞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🖐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🛺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🎀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🚜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🔅)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🔻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🕐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🕍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🥀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😳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🚎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🏑)创新药目录与医(🏺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🌩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📬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㊙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👏)保局相关负(🎗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🎃)时(🐔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😺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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