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🐎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😈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🤭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🔢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🥚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📣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🌄)病谱、临(🎯)床用药需求(💕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🕦)发适配创新药(📂)研发(💥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🔎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📵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😾)家(💣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🍸)部门(🤸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🎌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🐥)药、支付范围(🤦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🌋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🏈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🈁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🆚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🌒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👛)定点医(🔲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🖋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🥇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🐣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🏓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🥎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🆑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🈲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🏩)新药品目录(🧦)”(以下(👬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🎩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🔊)障范围的创新药(🎙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❓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🕙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🕝)边界,为超(🌝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📖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🗂)保创新药(🌱)目录与医(🐀)保目录同时(🛸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🥦),企(🥘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🌈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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