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🚓)措施》(以下(👯)简称《若干措施(✅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💱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🔝)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👼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🆗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📃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🎈),提(🔞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🔮)规模。鼓励(🌄)商(🚯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🤟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🍀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📷)门(😣)受(🌒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🌧)请医保部门(🕐)给予点(💷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⛎)可围绕药(⛺)品目录准入(🗄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🏘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🥕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❗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🕠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🕘)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🌤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📺)目录(🔲),创新药(🌔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🕣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🎙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🐓)需求和患者合(🌪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🚥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🌨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😉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⛄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🎆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🚟)关部门(😏)研(😒)究临(☝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🔔)的(🦂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🈶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🍱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🈸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🕶)全多层次用药保(🙉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🛠)确基本医(🚏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🌜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👣)创新药提供新支(🚞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🐈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🎇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🕵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😾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🌎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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