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🧐)创新(♒)药高质量发展的(🌤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🍉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🚰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💆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🦗)需(🖨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⏪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🔰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👛)过创(👪)新药投资基(🕎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💮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🌨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🤜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🎼)药品监管部门受(🖍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👂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🍊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🥫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🍢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🔘)医保局医保中心(💉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🥍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📜)月内召开药事会(🛡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🥢)绿色(⚾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🥛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⭕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🏪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🦖)保创(♑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📊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✏)出,定(🏝)期调整(🌒)优化基本(🖍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🎬)基(🎰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🍻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🥩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🚿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🛅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🐞)保障范围的创(🉐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😈)超出基本医(🏭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💩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🍋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❓)医保药(👐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💨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🕧)荐进入商保(🧕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🐪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🎈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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