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🌞),国家医保(✡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🔔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🚝)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🈹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💸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🈷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🍳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🎞)新效率。 在(🦂)资金方面,文件(❓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🌄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🛣)基(🎄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🧦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💶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👎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🛅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💰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🔧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🚴)推动创新(❄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🔣)大专(😡)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🤼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🏑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🖐)的支持机制。 (🌋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🏊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🚅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🏫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🍜)药事(📱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🗑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🛳)得以医疗机构(🏚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⛲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🤨)药品只能有两个(🆕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🕙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🖐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🥫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🏢)次文(🛐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🚈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👔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🚚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🔈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😺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🏎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😉)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🏖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🛂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👡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🎁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🚮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🔳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🏾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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