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😼)药高质量(🌱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💷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🐥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🌊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🕺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♟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🎶)需求(💢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🐃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📮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🙈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🆔)创新药,企(🛷)业可同步申(💯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🈺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🔜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😯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🏜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🥄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🕳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🔤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👏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🚣)品(😾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🌰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🐂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☕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🤢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🔥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🔋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🕦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🌺)付范(🧗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💠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🐀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📬),国(🥜)家医(🖖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📥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🐊)是健全多层次(🌭)用药保障体系的(💚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🖤)付渠道。” (🥐) 黄心宇进(🦋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📬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🗂)药目录或(🚼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🚰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👏)荐进入(🏘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🛷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🦆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💦)协(🌟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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