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👐)质量发展(😪)的若干措(🕤)施(😞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📧)布。中新健(⏸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🗞)《若干措施(🚶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🕒)医保数据(🎡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🌏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💖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👹)科(🥜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🕑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📉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🤟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🐱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🚸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🤸)。 另外(🚾),文(🌫)件提出,上市申(🌘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😻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💸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🎑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😻)大专项,聚(😗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🈹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🥦)部门联动的(🦔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🚼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⬆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🚦)励医保定点医疗(😊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🚽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🐊),保障临床(🆘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✔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🖊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🙂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💾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🤶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💴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😑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🏑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🕧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😦)宇表示,“商保(⏭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🔶)明确基本医保保(♿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🕒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⛅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🤭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🧖)推荐(📱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💀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🕕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♏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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