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✏)药高(🤷)质量发展(♑)的若干措(👙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🍏)药企(😍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🍜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🚠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🍫)床用药需(😢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✡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🔢)疗(🎋)机构等合理(❓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🔁)局研发管线(🔎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🌴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🔀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🏪)管部门受(🕌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🕶)主(✍)规(🥟)格、参照(🐘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🏩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💍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💐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🎦)心副主任王国栋(📹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🥜)机构于(⏸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🌯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🔻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🏰)(即同一通(🍘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🍵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🚝)药品目录。在坚(⛄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🥝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❣)必需的(🔥)创新药,可商有(😂)关部门研究临(⛴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💉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🔘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🥏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🦕)本医保保障(👀)边界,为超出基(🏃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💊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👌)是(😑)推(📫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🈯)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🌈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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