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🍵)家卫生健(🛀)康委印发的(😢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🔕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📞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🗳)提到(🏗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🔶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🐎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🐙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🎢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👢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💜)资本。 另(🈵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🦕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📨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🎢)入涉及的主(📅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🥍)动创(🐪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🍟)焦重大(🦉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🕡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🍌)并完善多部门联(👞)动的(⛩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🔘)药也常卡在(👮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🥊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🚁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🏗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🚙)设立临(💚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📥)目录数(💠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🖊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😲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🍰)。在坚持(👞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🚀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🧞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🔌)创(🖲)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🤝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🌹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💐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💜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😆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📰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🌃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💷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💯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🧜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🤓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🚉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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