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🌳)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👡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🚮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📣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🐱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🔆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🍛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🚱)业(🐱)、科研(🛋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😮)合理确(🔙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🔢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🥘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🚩)新药研发方面(🧑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🔂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😤)研(👔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👮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🛤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🚞)召开药事会,根(⏮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🦌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📭)和商保创(🛋)新药目(🎓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🐢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📱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👳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🍏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🧠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🕔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🈵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🛀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😈)入创新(✨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🚔)范围的(📛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🙈)长黄心宇表(🧐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🚥)本(📣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🤵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🛶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💷)实现商保(🛌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👽)整(🤝),程序基本(📬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💰)报纳入医保(㊗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👳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🌰)康记者还(🍓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🖐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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