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👞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🍬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🌯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🕰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📁)统(😼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🍡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🍍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🏓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🛡)发(😅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⏲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🉑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🦀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🚑)康保险公(🚪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🔽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💜)的(🦀)创(🔁)新(🌍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🦇)研发国(💞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👽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🥚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🤶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♉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🍯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👅)发布会上(🔠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💐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🙀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🚡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🌵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🧘)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👳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🌞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🗞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🕜)基本”的基础上(📇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㊗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🥕)共卫生事(🔝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⛅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🚰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🗯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📀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👾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📸)保障体(🕑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⛷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🤞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🚾)品目录(💊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🍂)保创新药目(🗯)录中的药(🛥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⏺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❤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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