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🍶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🥄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🤛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⛰)给出解决(🚵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⛰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🎼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📩)配创新药研(🦒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🔪)药企业、(🛴)科研院所(🏮)、医疗(🤛)机构等合理(🤫)确定研发方向、(📪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💦)创新效率。 (🗨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🎋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🔥)通过(🏂)创新药投资基金(👶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🖋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📥)门受理的(🎎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🔳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📫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🧥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💹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🍜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🚓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😄)及时调整药品(💁)配备(🚤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🐺)药(😪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⏯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🔝)录内药(👨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🍪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🐩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🍎)序(✈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📓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😝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💙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✒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🥅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⛰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🚛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🦑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🔺)价值创新(🦅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🎮)黄心(🐳)宇进一步(🌳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🕢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🎯)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🔜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🚼)保,并不(👤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