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📽)《支持创新药(🙈)高质(🎇)量发展的若干(👷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😏)界(🥂)关(🏹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🤟)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🎚)干措施》首(🛅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🗣)要依托(🧤)全国统一的医保(🥈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⏩)药需求等(😈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🍚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🦁)创新药投资(📙)基(🤩)金等多种方式(🔪)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💑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🦀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💯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📏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🔪)付范围等开(🐖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🏐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🎒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💗)域,推动药物研(🆎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💑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🏁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🍘)栋1日(🔡)在政(🍚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⏰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👶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🎉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🎷)医疗机构用(💭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🈲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🐨)》提出,定期(💏)调整优化基本医(😯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📡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🗺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🈺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📪)点纳入创新程度(⛄)高、临床价值(🙁)大、患者(😣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💥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🌦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🎭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🍁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🤷)”。国(🎪)家医保局相(🌤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🌦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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