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🧡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⬅)心的创新药(🚙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🏵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🌬)要依托(📃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🔇)息平台,做好疾(👢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🐰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🉑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👯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🛂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🎋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📃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📯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📕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🐟)此前(😡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🏂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🕛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🚨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💤)合理用(🏽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🎐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🍓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😛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😣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💤)整优化基本医(🗡)保(🎩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👜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🎟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😄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😖)需(🧘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🌅)文(💭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🔈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🆘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🎎)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🖇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🆗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🔹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😌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🎛)局计(🔂)划实现(♟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👊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🕹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💎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🔡)品是推荐(🆘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🐓)为(✉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🌥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🌉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🗨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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