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📌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🦗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🚃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🎿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🚍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🤢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🔵)管线,提升创新(🐎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🚿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⛴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🍕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💳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👩)物研发国家科技(🤷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🏹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🐤)用药、(🐮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😴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🍀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🌟) 《若干(🗾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🕔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🕯)道,保(🕌)障临床诊疗需求(🔃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🚎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🏂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😩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🌴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🚊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👍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🎽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🌘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🦗)称商保创(🤭)新药(😭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🧐)、临床价值大(💄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🛒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📃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📥)基(🏭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🕡)承受(🍔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🐻)支付(🙍)渠道。” (🤾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🍎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🚉)目录与医保目录(🗂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📽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🥤)目录或同时申(🔖)报两者。” 中(📛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🚲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💃)设计的时候(🚙)定位可能不(📧)一样,这是(🌙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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