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🅰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🛑)出解决(🔰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📏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🚥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✏)疗机构等合理确(😤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🛡)资金方面,文(🛵)件提出,鼓励商(👫)业健康(🏷)保险扩(⛲)大创新(🥖)药投资规模。鼓(🚅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🚀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🎪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📘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👝)织实(🥐)施创新(👕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💺)重大传染病、高(🌁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💋)门”环节。国家(👆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🕕)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🏩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🥧)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🎀)内召开药(📄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🗾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🖱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🔞)通用名药品只能(🌵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⛩)必需的创新药(🖥),可商有关(🙇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🤰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🍹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🐾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🐨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📛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♿)超出基本医保(💺)保障范(🌖)围的(🍇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🛁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👮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🛌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🕎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🌼)保创新药目(🥠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✌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🍦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🐉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🌁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🛑),这是市场行为,市(♍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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