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👟)卫生(🍔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⛩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🍟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🎞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🚺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🦈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📿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🛹)向、布局研发管(📍)线(📙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🏊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💐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🦖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〰)请(🌙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🥓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🏯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🕒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🔝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🛺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💧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⚪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😪)理用药权益。 (🛬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🙏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👪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🔅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🚹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🖌)保目录(♑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🕠)研(🍐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👺)付范围的可行路(🕰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🙌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🔪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😡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😷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🛌)药保障体系的(🆗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🚟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🔥)药提供新支付渠(😠)道。” 黄心(😼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🚄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🚌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😈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🚇)者。” 中新健(🌁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🎟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🖨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🦎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🎃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🍰)这里,所(🤐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⚓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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