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✡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🍰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🐠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😦)心的创新药企(🥈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🌭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🥫)新(🌱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🎪),开发适配创新(📥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🏫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📔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🧙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📴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🙋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📣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👠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🚎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🍅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⏹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🏦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🐝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🏑)录,创新(😎)药也常卡在医院(🚦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🐔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🥑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🦊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🎾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🎥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😈)品目录。在坚(🚐)持“保基本”的(💥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🐛)特(🎐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🛠)有(🗄)关(〰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🍨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🖍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🦔)纳入(➰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🖲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🚌)范围的(🥗)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🎁)会现场(🔌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🏪)录(👋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🏙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🍈)创(🖐)新药(🛥)目录中(🔫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🛌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🚟)格应该也(📁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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