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🚎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📣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♋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🌂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🥎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🔎)用于(♐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🤚)要依托全国统一(🕓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🍭)床用药需求等数(🏌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🛂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🌼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🥖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🤺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⚪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🚋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🏤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🍣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🎅)部门与企业可(🍬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🔭)付范围(🎎)等开展交流。 (🕣) 在统(😱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🎚)面,文件(🕙)专门提(💳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🎃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🕒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🖖)读发布会上强(💢)调,首要任(🐙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🥃)《若干(🕉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📦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🎏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💥)内(🎐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🥥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✖)入医保目录(🙋)。应对重大公共(📵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🏈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🏮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👔)获益显著且超(🐍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🏡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🔅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⭐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🤷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📰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🛒)基本一(⛷)致,企(⌛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💘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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