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🕔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😦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🧢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🤘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💔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📈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🕺)需求(📎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🖲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🏹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😀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🐢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🎀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😸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🧀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🐮)等开展交流(💬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🏫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✴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🆙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🌂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🐌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🚬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🌏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🙇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😩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🚏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🐰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🤒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🚚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🤒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🏢)合条件的创新药(🤒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🍶)件等特殊(🥤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🦄)纳入医保支(♋)付范围的(🧀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😪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🚎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👏)超出基本医保保(😿)障范围的创(🎟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🍛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🌓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🐈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👓)值创新药提供新(🤢)支付渠(🧗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😧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🥀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👆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🔽)不是“强(🐖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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