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📸)》(以下(🛢)简称《若干措(🦊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💃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👒)难”“支(🖍)付(🆑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🤱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🥑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🙆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🌏)业健康保险扩(🆒)大创新药投资(✏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👩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🍛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🦉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🏐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⭐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🐅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🧀)实施(🚸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🚀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🍕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🕔)干措施》提(🌞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🎪)或设立临(💾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✒)疗需求和患者合(⚡)理用药权益。 此(✨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💨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🔌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🖐)基本医(🐯)保药(🏿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🐤)条(👾)件的创(🗺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📦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🖲)情况必需(👾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🚊)纳(🗨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🛌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🤞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🆓)进一步表示(🛹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🚵)、同(⚾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🕥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🥋)制”。国家(📳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⏬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📶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🛏)这里,所以用的(🤾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✴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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