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🐨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🏠)《支持创新药(🚸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🍮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🗓)新健康注意(😪)到,对于业界关(😥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😫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📰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📝)药研发需求的(♓)数据产品,支持(🌼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🥓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㊙)、布局研发(💛)管线(🚤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🎀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📎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📿)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🚪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🅿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💟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🚽)国家科技(💩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🚹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🙊)动(🌠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🏤)药品目录(🏠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🌒)召开药事会,根(♒)据(🕡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🔲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🥕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📢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👝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🆒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🌺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🎬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🎷)保(🍗)目录。应对重(🐦)大公共卫(🌼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🍀)目录”(以下(🗨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🚩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🐝)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🥃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📺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🥢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🙃)本医保保障(🙎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🔲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🎪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🚯)业可以(🏻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💆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🏰)推荐(⚫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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