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🛥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💅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💖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🎒)看,文件(🚋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🎼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🔆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🐨)布局研发管线,提(❓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🕺)险扩大创新药投(🛃)资规(🗾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💈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🗄)式,为创新(🖤)药研(⏯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♎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🍒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🔦)主规格(🚻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🏂)童用药(🏿)、罕见(💊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🕡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👖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🏘)配(🗺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🍵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⏯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🍕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😎)上,按(🐪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🏆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😑)有关部门研究临(🧐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🛑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🛫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🎠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🎷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😀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🤳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🛌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👻)步表(📣)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🏾)计(🗿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🍃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🏋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😬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🚀)”。国家医保(🔕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🔽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🤝)界在这里(🐄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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