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💛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💀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📛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👽)保(⏫)信息平台,做好(🏽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🗝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📑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🗻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🍦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⏪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👮)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🌥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🧦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🚞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🕤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🏁)重大传染(🛷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🙁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🌃)持机制(🏽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⏪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😗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❤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➰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🐬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✖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🌗)药目(🕔)录数量(👶)、(🚯)药占(🈸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🔹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🕦)品(🚻)和商(⛏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🚆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🎛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🗿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👬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🍥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💅)局医药(🍒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🏯)宇表示,“商(🌄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🖖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🤸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🔬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🐾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🈺)不一样,这是市场(⭕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💅)价格应该也(📌)是协商价(🦃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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