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⏲)保局、国(🏀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🥟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👳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🚮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🛡)界(⬛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🧠)出“支持医保(👮)数据用于创新药(🔁)研发”。具体来(🔒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🧡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🦑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📖)等合理(😊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🛴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🎐)创新(🎐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🏃)参照药、支付(🏭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🤧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🏷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🏿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🐹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🙋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👢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🧟)备使用(🥑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🤯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🐿)化基本医保(🚂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👐)符合(📍)条件(🚖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📐)大公(🚖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👘)药,可商(💳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🥕)径。 (🥣) 另外,此次(🚆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🎯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💴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👡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🔚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🕰) 在发(😀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🧡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💃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⛷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🐙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✊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🐙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🐮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⏭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🐖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🐑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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