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🤤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🦔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🚣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⤵)医疗(🚧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🕒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🚅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📰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🎬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👪)录准入涉(🔽)及的主规格、(🎊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📝)交流。 在统(👇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🤟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🤢)研发(🍗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😝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🧝)务落地实(⛱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🌂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👂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🛵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♎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➰)以医(🌛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😣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🚞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🚱)制(即(🌡)同一通用名药(🚐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🛬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🕢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🚤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🛃)关部门研(🍷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🛁)范围(🌘)的可行路径。 (📅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➰)药(🙃)目录(🍭))。重(🚝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🕟)本医(🍖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🍥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🏘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🎻)本医(🐢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🏥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🔄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🐎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⛅)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🚊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🏊)关负责人表示(📞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🥐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🚠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🐃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⏸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