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😛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👆)康委印(🗼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🏰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🈳)件都一一给(⏮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🔴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🈹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🛏)数据产(🌲)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🗿)、(🤰)科研(📏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🔄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🥔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🌱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📍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🎳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👷)药,企业(🏖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🛵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📘)绕药品目(💒)录准入涉(😡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🏙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⤴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🚝)罕见病等重点领(🎤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💅)动(🤯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👣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🚱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📑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📤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🈲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🚰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🎅)整优化基本医(✌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💗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🗄)著且超出基(💛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🆓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👴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💪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🎻)业(😬)可以自主申报纳(🏾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🌜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🧀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🚫)的药品是推荐进(💻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🖱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📠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🍗)是市场行(🧤)为(🙋),市场的边(🤑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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