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🛌)持创新(😂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🌀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🐺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🚽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📈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👞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🧐)的数据产品,支(🥋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🦎)医疗机(🌾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🏵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👹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⬇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🧠)支持(😈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💇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🌝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🐘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🌋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📃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🆒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♐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🎦)调,首要(📷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⚫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😖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💫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👅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🌳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📏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🤽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🙊)付范围的可行(🈁)路径。 另外,此(🏞)次文件中的一大(⏮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🍑)健康保险创(📇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💥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🍑)本医保保障(👾)范围的创新(📲)药。 (😌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🐗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🗒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😄)品(🎑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🔠)报两(💦)者。” 中新(🐆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🛍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🏐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🐋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👑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🆘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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