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😎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🐐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🔎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🙌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💥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🐒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🅿)研发管线,提升(🎬)创新效率(📻)。 在资金方(🥞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🔢)保险扩大(💽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💮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🕛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🎵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🔭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🏑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⛽)动创新药研(✖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🚋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🏕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🆔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🍏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🚨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🌕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⤵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🎼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🏼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🔻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🛡)医疗机(🧟)构(😪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🎵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🏨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🐔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🚸)”的基础上,按(🎦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🥠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🌿)的创(🤝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🤽)立“商业(🏌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💏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👅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🏩)现场(🚒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🌈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📲)明确基本医保保(🔜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❄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😗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💐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🧞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🛄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🚑)录中的药品是推(💤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🤣)医保局相关(💹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🍃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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