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👈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⚾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👂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🔈)决措施。 (🦂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🏇)便提(💮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🏓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😫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⏯),提升创新效(🦗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🕙)康保险扩大(🤢)创新药投资(🚴)规模。鼓励(👩)商业健康保(😁)险(🌡)公司通(⭕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🕣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💟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✅)企业(🆚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🎸)围等开(🕺)展交流。 (💁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⭕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🚲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👍)并完(🏀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🔆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👿)解读发(🔎)布会(🎻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😏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㊗)据(🌷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⏩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🐱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🐕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🦔)上,按(🧜)程(🎩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⛷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📄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🏀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🐜)”(以下称商(📆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💷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💥)在发布会现场(💆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✉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🕗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👮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🐕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📂)同的(🤞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🆘)能不(🕠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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