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🚤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🍻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🐔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🛌)药企发展困境—(💴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🥏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🈸)体来看,文件(🏽)提到要依托(🐝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✡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🧑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🎫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🏨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🈯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📶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🏰),文件提出,鼓(🥌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🕕)资规模(🏄)。鼓励商业(💱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🦐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⚫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🥔)获得国家(👢)药品监管(👰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📉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😈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♎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🍉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🤨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🍓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😻)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👥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🗃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🈲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📂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😫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📄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🎡)。在坚持“保基(🏧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🚈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🍇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⛱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😩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🌀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😗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♓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🏕)层(🌮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🚓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🛅)。” (♎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😵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🎋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♊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😻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🏺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🥒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🍞)入商保,并不(🏟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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