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🈷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🥩)委印发的《支(🔛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💼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🎧),对于业(😂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🕣)医(🌴)保数据用于创(🎺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🍿)看,文(🛒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👬)适配创新药(🐄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🚒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🍿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💧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😗)大创新(✖)药投资规模。鼓(🐽)励(🍉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🦗)监管部门受理(😟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🐑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🛸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💈),文(🎀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🈂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⛰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⭐),首要任务是(🐎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♎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🏈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🎶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🌁)用药(🗃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💓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🍙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🕖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⤴)符合条件的创新(🥠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🎡)对重大公(🍋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🤟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🍸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⛩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📸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🐛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🕶)目录(🔆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🌹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🔖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🐵)者(🎫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🅰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😆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🥚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🌍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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