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♍)1日,国家(✒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✉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⬇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🏊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😜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🌺)好疾病谱、临床(💇)用药(😹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🥝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🦌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❤)布(🕹)局研发管(🥩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⏰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👧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🦂),文件提出(💶),上(⤵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🕐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🎗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🐭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👟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🚍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⤵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📐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🎗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🎂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🕳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🚄)》提出,鼓励(🔉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🔲)录更新公(🕊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👹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📺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🔢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😒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🖲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🎥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🚘)新程度高、临(🕶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🌆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📞)在发(🕥)布会现(🥕)场,国家(💨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🌝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🌼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🍆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🕹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🐻)保创新药(🥐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🎂)进(🔒)入商(😆)保(⚪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😧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🏪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