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😍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🛡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💷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⏱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🐏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💴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😏)集和分析,开发(❣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🔀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📕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🕒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📊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🏓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👶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🌎)部门(📄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🦆)及的主规格(🐙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🐴)物(🍰)研发国家(🎉)科技重(🌿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🗄)、儿(🗨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🆚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🈂)机制。 此前(💱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🛩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〽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🍙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🍁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🚇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🕤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👼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🤯)。应对重大公共(😢)卫(⏩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🍼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🏀)范(🆓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🐵)件(🔀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🦎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🤬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📝)范围(🏐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🔑)务管理司(🚓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🎆)障体系的第(🦗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💆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🌝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🍧),这是市场行为,市(⬛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📫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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