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🛅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🚋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🌓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🚳)给(📛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🆚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👧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💑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🚈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🈺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🎓)等多(🏳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🕦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💭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🍀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📙)支付范围等开展(😥)交流。 在(🍍)统筹推(🕚)动创新药研发(📜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🔚)药物研发(🕢)国(🎞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❄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✉)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🏨)药也常卡在医院(🌇)“进门”环(⛰)节。国家医保(📲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🤮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🍤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🥟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❌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🎟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🐿)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🈳)《若(👏)干(⬇)措施》提出(✂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🛤)共卫生事件等(🏞)特殊(🔹)情况(🛬)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📭)商(🕔)有关部门(⏭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🐮)可行(🤽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🚻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🌊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🎚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✒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🃏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😜)心宇进一(🧟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🚈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🍮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🌖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🐋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🧕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🚀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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