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🚈)若干措(🔲)施》(以下简称(🌝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🗻),对于业(😯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😇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💑)等数据归(📚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🐭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🎍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🗽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🕊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🏌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🌼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🔷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🧝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😉)申请医保部门(🔹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🎶)的主(😂)规格、(🥇)参照(🥛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🔭)药物研发国(👛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🔁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🔪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🌶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🎃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🈺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🆓)药品(🙌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📵)整优化基(🐩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🥂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🛍)药(🎈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🥃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🕶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🚟)出设(😻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🆓)度高、临床价值(🎓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🕷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✔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🏨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📅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♍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🐔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🚚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🆒)悉,商保(😉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🗄)家(🕢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🏃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🍡)为,市场(📏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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