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🚏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🐻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🚸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🌀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💣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🏔)等数据归集(📍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🏟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🥂)、医(🔚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♊)研发方(🎉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🔕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🤠)健康保(👔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🎴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🥒)部门(🤛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🎢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🥍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🔡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👼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👚)病(🈲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✴)保中(🍲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🚄)解读(🛡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🤛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🎚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🔒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🎋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🚝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🏂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👠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🏞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😁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🎧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📡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🥩)创新程度高、临(🏿)床价(🌘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🌘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🔊)次用药(🌹)保(🔬)障体系的第(📚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😞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🐞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🥛)同(⬇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➰)、商保(🕜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🌌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⬜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✂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🖇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