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🏦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🍑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🐇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🦎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🛒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🏖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🙀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🕦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🥣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🥎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🗒) 在资金方面(🏁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🎡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🖌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🕷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🚠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♒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🕗)提到组织实(👝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🔫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👅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📆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🏀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🚁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🎫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🌃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🏇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🈁)点医疗机构于药(⭕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🤡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🕋)备或设(🙉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🍞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📕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📌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🐆)程序将符合(🏄)条件(🎢)的(🔮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😫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🏇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🏪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🌃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💍)本医保保障范围(🆔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✌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📚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♉)受力的高价值(🤬)创新药(💛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😱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📋)现场获悉(♋),商保创新(🍻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⛹),并不是“强制(🤯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😰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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