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🙎)——(🦐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🛵)件都一一给出(🎬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🚛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😂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🏖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💟)式,为创新(😞)药研(🧑)发提供稳(💟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🧒)本。 (🚐)另外,文(🚏)件提出,上市(🌌)申请获得国(👑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🆕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🍠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🏋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💮)施创新药物研发(📎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🧝)重点领域,推动(👹)药物研发相关(🦔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➖)。 (💝) 此前,即(🐀)使进了医保目(➡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📝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🎙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🉑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🏎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📒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😽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🌘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🚩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🏷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💖)行路径(🎖)。 另(🈺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🕣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🏉)点(🕠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👠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🚦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⛴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👌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🧠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🍽)宇进一步表示(🦃),“国(🦐)家医保局计划(👰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🌪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🔳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🌳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🏬)保局相关负责人(😝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😔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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