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🕕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🛍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🌲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💹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🌋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🔹)干措(🐳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🤵)据(🕸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🎉)统(👸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🐌)归集(🌽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🔇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⚓)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🆒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⌛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⏺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📛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😬)等开展交流。 (🌜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🚋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🚆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💻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🆖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🤙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🍾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🦄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🤦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🔡)合理用(🐍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✖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🤘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🎌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🚊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😃)付范围的(🗳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👨)出(⛩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🕎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🚃),“商(🐸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🥐)用药保障(🍝)体系的(👆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🧥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🥅)示(🍮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🍖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🚻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👍)基本(🎆)一致,企业(🏩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💑)中的药品是推荐(🈶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🚕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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