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➖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👡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🧔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✂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😃)付难(🎹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📫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🤪)出“支(😼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🕷)新药研(➡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🐝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👕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🍂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🔺)通过创新(🤛)药(🚞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😶)创新药研(😧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🏤)理的创新(🏾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🈹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🛒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🏎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🏐) 在统筹推动(🥤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📔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🎹)焦(🙂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⛺)并完善多部(✊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🔩)家医保(💎)局医保(🎆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📅)布会上强调(🆖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📗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⏲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💨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💵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🏳)创新药(❓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🤲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⛳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💁),按程序(🛎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⛅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🤢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🏙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🚙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🕷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🈹)医药服务(😥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🕹)健全多层(🐋)次(🦅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🤟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⚫)商(🏮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➡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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