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🔩)国家(🍾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😚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🏖)心的创新药(🎐)企发展(👚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🌚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🤯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❗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👬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🙁)据归(🔔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🀄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🔭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😅)供(👯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🌠)支持(✍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🗄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♓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📻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👹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👨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❕)药(📜)物(🌃)研(🌆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🥛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🌆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🍦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🍟)。 《若干措施(🌈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🚩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😬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🚩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🕠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🍱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🏆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🤞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👣)将符合条(🚸)件的创新药纳入(💦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🌭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🏼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🧚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🛹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🏝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🤔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🕶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📲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🎙)保创新药目(🌮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🐺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🆕)中的药(🚮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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