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⬜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📶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🎋)创新药研(🛣)发”。具(🗼)体来(💨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🦂)配创新药(🐇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📊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🥂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😠)业健康(♟)保险公司通过创(🗞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👼) 另外(🌋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💠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🍦)围绕药品(😲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📥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🎁)门提到组(😌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🗓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💚)实施(🕊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💛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🚮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⭐)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😸)是推动创新药积(🐒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🤠)保定点医疗(👮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🚲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🙆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🎴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❌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🍡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😯)新药目录内(🔳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💟)整优化基本(🔩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🎎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🍊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🔢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🏦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🖇)保(🐶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🤗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🍛)务管(🍿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🦅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👈)宇进一步(🤾)表示,“国家医(🌯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🛢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🤦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🎫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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