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😕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🔹)新(🌛)药高质量(🙌)发展的(🕔)若(🗯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🐁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🛋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🎱)—“研发(🥈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🉑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🎖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🚞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🚈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🌸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🏑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🍘)理(🏌)的创新药,企(🐴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🕘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🐕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🎮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🥌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👮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👛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🔐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🦖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🥟)新(🌕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🍽)。 《若干(🔸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🐻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🥉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⛺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🎯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🏈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🎹)本医(🧠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💛)。应对(🏳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✋)特殊情(🙉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〰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🎑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⌚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🥊)新(🚏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🕐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💓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🥉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〰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🍐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🛰)创新(🏜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🎖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🔞)或同时申报两(🆖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😽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⤴),市场的边(🕡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🕖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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